男子悄悄给私生子10万元 其妻告上法院要回钱

小编提示您:本篇文章标题是《男子悄悄给私生子10万元 其妻告上法院要回钱》。//本文由热心网友[egfe995] 投稿。


男子悄悄给私生子10万元 其妻告上法院要回钱

本文标题:男子悄悄给私生子10万元 其妻告上法院要回钱

(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:丈夫悄悄给私生子10万元 她告上法院要回钱)

多年前,老丁曾和耿某发生过男女关系。1988年,他和现任妻子登记结婚。直到2016年,耿某突然联系老丁,说她的儿子小强其实是老丁的亲生儿子。耿某表示,小强现在经济窘迫又夫妻不和,希望老丁来帮助儿子。老丁按照耿某提供的联系方式和小强取得联系,没多久,他便给小强打去10万元用来创业。

纸包不住火,妻子冯某得知了这件事,怒不可遏。她多次向耿某和小强索要这10万块钱,均被拒绝。无奈,她将两人告上法庭,要求小强返还这10万块钱,耿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。

在庭审中,冯某表示,老丁没有经过她的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,她不认可这件事,老丁给钱的行为应属无效。老丁对妻子的诉求没有异议。

对此,小强提出,这10万块钱是老丁自愿给的,属于赠予,冯某无权要求返还。而耿某则认为,她不是案子的适格被告,不应承担返还10万元的法律责任。

按照法律规定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,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,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,取得一致意见。法院认为,冯某和老丁没有对婚后所得财产作特殊约定,因此这10万元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。老丁擅自将这笔钱给予小强,侵犯了妻子的权益。法院经审理后判决,小强于十日内向冯某返还10万元。(文中人物均系化名)


    推荐阅读